聽證會上,檢察官介紹了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和案件事實,針對各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自首、認罪認罰、積極賠償并取得諒解等法定從輕、減輕以及酌定從輕的處罰情節,結合審查后了解到的案件起因情況、社會矛盾化解情況等方面,分析各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的社會危險性,闡釋擬作不起訴法律適用相關依據,并開展釋法說理。
在聽取各方陳述后,聽證員對案件進行了討論,并就本案的事實、法律適用等發表了意見,一致同意對6起案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,并表示法律是有溫度的,檢察機關根據具體情況做出的這個決定對于犯罪嫌疑人更有意義,更體現出司法溫情的一面。
檢察官從案情出發,寓法于理對6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訓誡和嚴肅教育,指出了他們的行為對個人、家庭、社會造成的危害,要求各犯罪嫌疑人時刻保持對法律的敬畏之心,知法守法,經過訓誡。各犯罪嫌疑人均就其違法行為真誠悔過,并表示將以此為戒,珍惜機會,在今后的生活、工作中以實際行動做法治的信仰者、傳播者、踐行者。(通訊員 何相延)